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耕莘華人女性詩歌季系列活動

第十九屆葉紅女性詩獎  徵文辦法

一、宗旨:為紀念耕莘青年寫作會傑出會員女詩人葉紅,並鼓勵女性寫作者參與新詩創作,特舉辦此項徵文。

二、徵稿類別:

新詩類/限新詩創作,二首(非組詩),總行數五十行以內。

三、錄取名額及獎勵:

首獎1名/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,獎牌一座

優等1名/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,獎牌一座

佳作6名/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,獎牌一座

四、徵稿條件:全球以華文寫詩之女性均可參加,年齡不限。

五、收件、揭曉及頒獎日期:

()收件:西元2024年即日起至720日止

()揭曉:預定202410月下旬公佈得獎名單

()頒獎:預計11月於臺北舉行

六、評審:

()組成評審委員會,採初審、複審、決審三階段,由耕莘青年寫作會負責邀請知名學者、詩人參與評選。

()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,獎項得從缺,首獎從缺時,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水準,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範圍內增加錄取優選若干名。

七、參賽方式:

()作品二首須為A4打字稿;作者資料一份,須註明:作品名稱、二首合計行數(題目、空行不計)、真實姓名、筆名(如果有)、地址、電話、email、簡歷(寫作相關)。

()採郵寄或電子郵件兩種方式投稿,參加者可擇一方式投稿參賽。

1.郵寄:A4紙張列印作品兩份、作者資料一份,裝成一袋密封後以掛號郵寄「10089臺灣臺北市辛亥路一段二十二號四樓 耕莘青年寫作會收」,封面請註明「參加第十九屆葉紅女性詩獎」。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2.電子郵件:作品、作者資料須為word檔(分開存檔),以附夾檔案方式寄至tiencf1990@gmail.com郵件主旨「參加第十九屆葉紅女性詩獎_作者姓名」,請於收件截止7202359分前寄出,逾時恕不受理。

八、附則:

()作品請以中文寫作,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。得獎者接獲通知後,再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
()作品行數不符、列印模糊(郵寄參賽者),或未按徵文規定者,不列入評審。

()應徵作品應由女性個人創作,集體創作不予錄取。且一人只能投一次稿(二首一次寄送,不得要求補件或更換)。

()曾獲得葉紅女性詩獎首獎者,三年內不得參加。

()應徵作品一律不退稿,請自留底稿。

()應徵作品在未公佈得獎名單或作品前須未曾獲獎、未曾出版、未曾在任何媒體發表(含報刊、雜誌、網站、部落格、臉書/IG/微博/微信......等網路社群),若涉及上述情況,或若有抄襲、模仿、改編、一稿兩投、譯自外文或頂用他人名義應徵,除取消資格、追回獎座及獎金、並公佈其真實姓名、地址,且需自負法律責任。

()獲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,但主辦及承辦單位,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(如出版、數位化)、轉載授權之權利,不另支酬,原作者不得異議。

()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。

()參加者請詳閱本要點,凡參加者,均已表示同意。

 
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,詳細訊息請見官方網站http://www.tiencf.org.tw

 

 

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耕莘文教基金會

協辦單位:耕莘青年寫作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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